独立法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众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到股权明晰,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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