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信息披露第二十二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具体的内容与格式、编制规则及披露要求,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