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六章 档案的移交第十四条运动会档案原稿存承办单位,正本移交国家体育总局l套,元正本的重要文件存复印件。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