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六章 档案的移交

第十四条

运动会档案原稿存承办单位,正本移交国家体育总局l套,元正本的重要文件存复印件。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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