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五章 档案的整理

第十二条

分类 运动会档案按照一个独立的全宗进行整理、保管和移交,采用组织机构一一年度分类方法,档案保管期限定为永久。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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