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确需办理期限超过十年贷款的,应由贷款人总行负责审批,或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授权相应层级负责审批。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