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九章 附 则第五十七条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采矿权等其他无形资产办理的贷款,可根据贷款项目的业务特征、运行模式等参照本办法执行,或适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相关办法。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