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项目融资

第四十六条

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境风险、社会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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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