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四十四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 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清收、协议重组、债权转让或核销等措施进行处置。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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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