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贷后管理第四十四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 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清收、协议重组、债权转让或核销等措施进行处置。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