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贷款人应加强对借款人资金挪用行为的监控,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的,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要求借款人整改、提前归还贷款或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等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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