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三十二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以及是否存在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受托支付的情形。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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