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贷款人应健全贷款资金支付管控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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