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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