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全行业开展标准的制定、修订、宣传、实施,运用标准化手段促进新闻出版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升新闻出版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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