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全行业开展标准的制定、修订、宣传、实施,运用标准化手段促进新闻出版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升新闻出版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