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署于2001年1月6日发布的《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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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