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署于2001年1月6日发布的《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