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发布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