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发布

第二十条

标准的审查由项目归口管理的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由委员会秘书处召开专家审查会,对标准送审稿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审查通过后,由全体委员以会议审查或函审方式完成标准审查。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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