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发布

第十二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发布应本着公开透明、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切实可行和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进行。 新闻出版领域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发布应遵循《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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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