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要求,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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