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三条

航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设航道运行监测和预警系统、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系统,推进航道通航条件信息共享。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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