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每月终了后5日内将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统计表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本省区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统计表汇总后,在每月终了后8日内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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