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收入纳入中央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的缴库由代收银行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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