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罚款票据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代收罚款收据,并由代收银行负责管理。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领取小额当场罚款票据,并负责管理。当场罚款票据的使用,应当符合当场处罚罚款票据管理暂行规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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