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罚款票据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代收罚款收据,并由代收银行负责管理。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领取小额当场罚款票据,并负责管理。当场罚款票据的使用,应当符合当场处罚罚款票据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