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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调整汉中市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的批复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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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调整

汉中市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的批复

国烟人〔2018〕221号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汉中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的请示》(陕烟人〔2018〕13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汉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7〕108号)及《烟草行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国烟人〔2015〕18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南郑县烟草专卖局,设立汉中市南郑区烟草专卖局。

二、汉中市南郑区烟草专卖局和汉中市烟草公司南郑分公司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卷烟营销和烟叶生产经营工作。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本批复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制定机关
烟草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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