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 第八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七章 附则第八十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