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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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