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 第八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七章 附则第八十一条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