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 第一节 申报与审核
第七条
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申报。纳税义务人认为必要时,也可以主动要求进行补充申报。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 第一节 申报与审核
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申报。纳税义务人认为必要时,也可以主动要求进行补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