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第三章 特殊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 第五节 退运货物

第五十六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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