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 第二节 税款的征收
第十二条
海关应当按照《关税条例》有关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或者暂定税率,以及实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或者征收报复性关税等适用税率的规定,确定进出口货物适用的税率。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 第二节 税款的征收
海关应当按照《关税条例》有关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或者暂定税率,以及实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或者征收报复性关税等适用税率的规定,确定进出口货物适用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