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 第二节 税款的征收第十一条海关应当根据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完税价格、原产地、适用的税率和汇率计征税款。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