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管理全国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 国家机关和涉及商用密码工作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监督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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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