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办法施行前正在建设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其运营者应当加强商用密码应用方案编制论证,建设完善商用密码保障系统,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其运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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