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岗位回避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一)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二)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三)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四)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制定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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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