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履职回避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回避的履职活动包括:

(一)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任免)、考核考察、奖励、处分、交流、人事争议处理、出国(境)审批;

(二)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人才评价;

(三)招生考试、项目评审、成果评选、资金审批与监管;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履职活动。

制定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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