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准确适用财产刑、职业禁止或者禁止令,提高法律震慑力。

制定机关
药监局 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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