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 第九条独立法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九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一节 组织和管理第九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在通航的机场指定或通过航空安保协议指定一名航空安保协调员,履行航空安保协调、信息通报等职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