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 第八十条独立法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八十条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 第九节 航空器地面的安保措施第八十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与航空器监护部门、机务维修部门、武警守卫部队等单位之间建立航空器监护和守护交接制度,并在其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