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六十一条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 第四节 托运行李
第六十一条
错运行李和无人认领行李的存放场所应当采取安保控制措施,直到行李被运走、认领或者处理完毕。 对国际航班到达的错运行李和无人认领行李在存放和装机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 第四节 托运行李
错运行李和无人认领行李的存放场所应当采取安保控制措施,直到行李被运走、认领或者处理完毕。 对国际航班到达的错运行李和无人认领行李在存放和装机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