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六十条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 第四节 托运行李

第六十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对转机的托运行李应当采取安保控制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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