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五十一条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 第三节 旅客及其手提行李第五十一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不得违反航空安保法规标准运输未经安全检查的行李。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