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四十八条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 第二节 办理乘机手续第四十八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制定程序,核对加入机组人员的身份证件、工作证件和乘机证明文件,确保人证相符。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