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 第一百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迟报、漏报或者隐瞒不报信息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