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则第四十五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未采取相应航空安保措施,造成非法泄露旅客订座和离港信息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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