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二十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执行航空安保措施的,均有权向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或者举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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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