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实施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妨碍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泄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商业秘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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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一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