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资格管理第十九条援外项目咨询服务单位发生改制、分立或合并情形的,改制、分立或合并后新成立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资格认定。制定机关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