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项目变更

第二十三条

经核准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的,应按备案程序办理;予以备案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应按核准程序办理。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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