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项目变更第二十三条经核准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的,应按备案程序办理;予以备案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应按核准程序办理。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