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各司、有关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内容和履职情况,结合自身法定职责,对本部门(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每年2月10日前报法改司。

制定机关
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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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