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或工作人员未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的,由机关党委(人事司)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相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1月22日印发

制定机关
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