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或工作人员未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的,由机关党委(人事司)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相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1月22日印发
- 制定机关
- 能源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有关部门(单位)或工作人员未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的,由机关党委(人事司)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相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