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机构终止

第三十一条

信托公司法人机构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应当解散的情形;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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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