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机构终止
第三十一条
信托公司法人机构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应当解散的情形;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机构终止
信托公司法人机构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应当解散的情形;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