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评价体系

第五条

小微金融监管评价体系由五部分评价要素构成,分别为:信贷投放情况、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监督检查情况。

各项评价要素下设若干评价指标。每项评价要素的得分通过对评价指标的打分,结合监管人员的专业判断综合得出。

评价得分由五部分要素各自得分加总产生。定量指标依据计算结果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定性指标最小计分单位为0.5分。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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